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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集中供热管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文章出处:网站小编 网责任编辑:锐林非开挖 作者: 人气:2850 发表时间:2016-03-21  
1. 招标条件
来宾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集中供热管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项目已由来发改工业〔2015〕4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来宾市桂中高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银行贷款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7: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来宾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集中供热管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
项目编号:[2016]施GZ第6号
建设规模:建设来宾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集中供热管网,全线管道总长约20公里,规划热源点供热半径15公里,建设内容为管沟开挖及管道主干线敷设铺开,管径为DN350和DN500。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管径为DN350管道约9600米,和DN500管道约1770米(此数量是过路预埋、过桥预铺管道),架设1座桥长约为480m跨越红水河的桥梁(桥梁主跨约为180m)的悬索桥;二期工程建设管径为DN500管道,约7830米。
总投资:来宾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集中供热管网工程总投资为7091.77万元,一期投资额5000万元,其中前期费用约1000万元,建安施工费约为4000万元(其中悬索桥建安费约为1000万元);二期投资额为2091.77万元。设计为两期一起设计,供热管道设计费按建安费5091.77万元(暂定)为基数进行计算,悬索桥设计费按建安费约为1000万元为基数进行计算。
招标范围:来宾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集中供热管网工程红线范围内整个项目以及接入供热单位支管的勘察、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一期和二期工程施工图应分别出具)、预算编制(含工程量预算,预算分两期工程分开编制,预算编制费用不再进行支付,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在报价中)和一期工程的施工招标,一期建设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二期建设内容的施工不在本次招标的范围内)。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1)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初步设计报批;地质灾害报批:抗震设防报批:水土保持报批;环境评价报批;建筑防雷设计报批;工程报建;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合同备案;缴纳墙改押金;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解决噪音排放、建筑垃圾排放、道路开口等问题。
(2)工程勘察、设计及预算编制(预算分两期工程分开编制,预算编制费用不再进行支付,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在报价中):勘察内容包括项目范围内的地质勘察(包含外业和内业工作)并提交勘察成果文件;设计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内的工程总平,管网路线勘察、管网设备(含附件)参数、布置,管网路线所涉及的桥/路/涵/河/沟/渠等跨越、穿越等的设计;设计阶段包括工程范围内的现场勘察、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含设备及材料清单)、施工图预算(含工程量预算,预算分两期工程分开编制)编制、竣工图设计、设备招标技术文件、建筑施工招标技术文件、施工现场技术服务。设计一根管径为DN350管道和预留管位、过路、过桥预埋DN500(材料设备标准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3)工程施工:一期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内容。
(4)全过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5)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对各设备(系统)进行调试;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
(6)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建设地点:来宾市高新区及河南工业园区内
计划工期:在合同签订后,投标方还应按照招标方的要求,制定详细的设计计划供招标方确认并执行。 初步设计工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016年4月29日前(20天)须完成。 施工图设计工期:施工图设计工期以必须满足委托方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为原则,必须在2016年5月29日之前(30天)完成。 建设工期(暂定):项目施工工期开工之日(2016年6月6日)至2017年1月2日前(工期:210天)完工并经验收合格。竣工图编制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后30天内完成。 投标方除需保证上述工期总要求外,还需确保所有的设计工作不影响招标方的每一阶段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工期。
勘察设计及施工的要求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和业主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本项目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所规定的条件,且承诺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并具备以下所有资质及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施工类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C类二级和GB类二级以上资质(含GC类二级、GB类二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设计类资质: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热力)乙级设计以上资质(含乙级)与公用管道GB2级、动力管道GD2级、工业管道GC2级设计资质;(桥梁)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道路、桥梁)设计甲级资质。
(4)本工程要求的堪察资质为: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
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与被管理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与勘察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联合体中牵头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勘察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热力)乙级以上设计资质(含乙级)与公用管道GB2级、动力管道GD2级、工业管道GC2级设计资质。(桥梁)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道路、桥梁)设计甲级资质(勘察、设计单位可以为1至3 家单位联合)。联合体投标的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投标。
3.3业绩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从2012年1月15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有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和3项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不要求同一合同项目的施工和设计),施工类似项目是指造价1000万元或以上的热力工程,设计类似项目是指热力工程设计供热管网单根长度10km以上。
3.4主要负责人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注册建造师作为项目总负责人(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区外企业还须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具体业务部门出具的拟投入项目总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文件原件。
设计负责人:具有热能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设计为两家联合体的需有热能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1人和路桥工程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1人)。
施工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注册建造师作为施工负责人(即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区外企业还须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具体业务部门出具的拟投入项目总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文件原件。
现场施工专职安全员要求: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配备1人。
其他要求: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人且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须提供企业为以上人员缴纳的2015年10~12月份社会保险的证明。
3.5 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联合体投标时施工单位须符合要求,包括企业业绩、人员等相关信息)。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均可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lbsggzyjyzx.com)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如网站无法下载资料时投标人可以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部现场拷贝资料),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 250 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购买招标文件凭证接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5日9时30分,地点为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即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如为联合体则为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即项目经理)、现场施工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lbsggzyjyzx.com)上发布。
8. 交易服务单位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电话:0772-4238721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来宾市桂中高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来宾市华侨投资区奇石文化城C区105号  地址: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
联系人:陆工                                联系人:蒋桂兰 

电话:  0772-5322747                         电话:0772-4299199  传真:0772-4299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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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醒: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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