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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白海面涌治理工程(一期)—永泰涌污水管工程施工
2.1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
2.2项目规模:本项目新建污水管道总长
2.3本次招标合同价约:49503836.67
2.4计划工期:总工期360日历天(含结算、档案资料提交及通过发包人验收),其中从发出开工令开工之日起计算的现场施工工期为(
2.5招标内容:本工程管道敷设及附属建构筑物等的施工。(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1
2.7承包方式:综合单价承包。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其中外地申请人(是指工商注册地不在广州地区的)必须在广州地区具有子公司、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另需提供广州地区子公司、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广州地区税务登记证。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注:按建建
3.1.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中标后该项目经理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经理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3.1.4
3.1.5
3.1.6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无
3.1.7
3.1.8财务状况要求:无
3.1.9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次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3)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合同履行、安全事故方面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已在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IC卡等相关报名手续。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投标人诚信评价分取自本项目投标报名第一天(备注:电子招标资格后审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第一天视同为投标报名第一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
4.1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
4.2
5.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说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5.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报名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5.6本次招标人编制控制价的造价软件版本为2.0,投标人制作投标报价的造价软件版本须与招标人编制控制价版本一致。
7.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2016年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7.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市水务局信息门户网站和《民营经济报》发布上发布。有关本公告(含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补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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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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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项目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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